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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选文学 > 曾国藩 > 曾国藩书札7 | 上页 下页
复李宫保 同治五年正月初八日


  铭军援鄂,鄙人初亦有意,得省三自请南行之禀而始决,乃适与尊策符合,殊以为慰。又得开营驻防二郎河,外援内守,悉当人意。仲良之事,日内拟即入告。国藩既率幼泉等军入豫,难保该逆不窥伺东路。勋军在宿迁,与徐州刘军为犄角之势,足固淮海门户。江南苟无大警,似不宜将勋军远调。

  湖团之事,若全不示之以威,断不足服铜、沛之心,而团民亦视通贼为寻常事件,列于小德出入之科,故将勾贼容贼之王,刁两团驱逐,而令其余各团得以永远安业。一批一示,均经咨达冰案,未知终能妥贴否。俟该二团迁回本籍,幼泉即行拔营,国藩亦于本月行矣。

  春霆所用之何元普,业已离营,原信抄览。春霆所短,在用人不慎,取财无制,又立功已多,骄矜自是,敝处当常寓书戒之。

  长江水师营制事宜折,业经奉旨交各衙门核议。尊意重在口粮宜厚,作梅重在陆营宜裁,均经叙入正折之内。其提督应归总督节制,则添人事宜条内,惟上下江设两提督,则与初案全翻,难着笔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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