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明祖训,朱元璋撰。初名《祖训录》,始纂于洪武二年(1369年),六年书成,九年又加修订;二十八年(1395)重定,更名为《皇明祖训》。全书1卷,分13章:首章、持守、严祭祀、谨出入、慎国政、礼仪、法律、内令、内官、职制、兵卫、营缮、供用。 “其中多言亲藩体制,大抵惩前代之失,欲兼用封建、郡县以相牵制。”李斯废除封建制,朱元璋又要启用,与郡县制互相牵制,开历史倒车。其中《法律》说“如朝无正臣,内有奸恶,则亲王训兵待命,或领正兵讨平”,是导致“靖难之役”的理论依据,作法自毙。 (2022/3/14,独孤氏整理,A) |
·提要 |
·序 |
·首章 |
·持守 |
·严祭祀 |
·谨出入 |
·慎国政 |
·礼仪 |
·法律 |
·内令 |
·内官 |
·各监官职名 |
·奉天等门官职名 |
·各司官职名 |
·各局库官职名 |
·东宫官 |
·王府官 |
·公主府 |
◇职制 |
·凡封爵 |
·凡王府官 |
·凡指挥使司 |
·兵卫 |
·亲王仪仗 |
·营缮 |
·供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