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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溪奏议


  《晋溪奏议》,十四卷(江苏周厚堉家藏本。)

  明王琼撰。琼字德华,太原人,成化丙戌进士,官至吏部尚书,谥恭襄,事迹具《明史》本传。

  是书刊於嘉靖甲辰,皆其官兵部尚书时所上,故又名《本兵敷奏》。分地为卷。首京畿,次辽蓟、宣大、三关,次陕西、延宁、甘肃,次山东、河南、四川、南畿、两浙、湖广,次江南,次闽、粤、云、贵,又次则清军、驿传、马政,而以《杂行类》终焉,共十四卷。《明史·艺文志》作四卷,殆刊版误脱“十”字欤。史称正、嘉间,琼与彭泽皆有才略,相中伤不已,亦迭为进退。而琼险忮,公论尤不予。杨廷和《视草馀录》亦痛诋之。盖其才干足称,而心术则不足道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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