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选文学 > 四库提要 > 载记类 | 上页 下页 |
江南野史 |
|
《江南野史》,十卷(江苏巡抚采进本) 宋龙衮撰。衮爵里未详。 其书皆记南唐事,用纪传之体,而不立纪传之名,如陈寿之志吴蜀。第一卷为先主昪,第二卷为嗣主璟,第三卷为后主煜,而附以宜春王从谦及小周后,第四卷以下载宋齐邱以下仅三十人,陈陶、孟宾于诸人有传,而查文徽、韩熙载诸人,乃悉不载。考郑樵《通志·略》,载此书原二十卷,此本阙十卷。晁公武《读书志》载此书凡八十四传,而此本阙五十传。殆辗转传写,佚脱其半。钱曾《读书敏求记》亦作十卷,则明以来已无完本,不自今始也。曾称其行文赡雅,今观诸传,皆叙次冗杂,颇乖史体。陈振孙《书录解题》载无名氏江南馀载序,排诋此书颇甚,是当时已讥其疏。黄朝英《靖康缃素杂记》摘其叙江为世系与史不符,又摘其记伶人李家明《苑中咏牛》及《皖公山》两诗,与杨亿《谈苑》所记王感化对嗣主李璟事,姓名时代互异。又摘其记“家明对嗣主雨惧抽税事”,与南唐近事以为申渐高者,亦复牴牾。王楙《野客丛书》摘其记陈陶仙去,而曹松、方干皆有哭陶诗。是传闻异词,亦所不免。然其中如孙晟、林文肇诸传与五代史颇有异同,可资考证,马、陆二书亦多采之。流传既久,固亦未可废焉。 |
国选文学(gx.hkzww.com) |
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