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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警察栾斯的叙述(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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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他的脸,他的衣服,你注意到没有?”福尔摩斯忍不住又插嘴问道。 “我想当时我确实注意到了,因为我和摩契还搀扶过他。他是一个高个子,红脸,下边一圈长着——” “这就够了。”福尔摩斯大声说道,“后来他又怎么样了?” “我们当时够忙的啦,哪有工夫去照管他。”他说。 接着这位警察又颇为不满地说:“我敢打赌,他满认得回家的路呢。” “他穿的什么衣服?” “一件棕色外衣。” “手里有没有拿着马鞭子?” “马鞭子?没有。” “他一定是把它丢下了,”我的伙伴嘟囔着说,“后来你看见或者听见有辆马车过去吗?” “没有。” “这个半镑金币给你,”我的同伴说着就站起身来,戴上帽子,“栾斯,我恐怕你在警察大队里永远不会高升了。你的那个脑袋不该光是个装饰,也该有点用处才对。昨夜你本来可以捞个警长干干的。昨夜在你手里的那个人,就是这件神秘案子的线索,现在我们正在找他。这会儿再争论也没有什么用处了。我告诉你,事实就是这么回事。走吧,医生。” 说着我们就一起出来寻找我们的马车,剩下那个警察还在半信半疑,但是显然觉得不安。 我们坐着车子回家的时候,福尔摩斯狠狠地说:“这个大傻瓜!想想看,碰上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,他却把它白白地放过了。” “我简直还是坠在五里雾中哩。诚然,这个警察所形容的那个人和你所想象的那人的情况正好一样,但是他干吗要去而复返呢?这不象罪犯应有的行径吧。” “戒指,先生,戒指,他回来就是为了这个东西。咱们要是没有别的法子捉住他,就可以拿这个戒指当做钓饵,让他上钩。我一定会捉住他的,医生——我敢和你下二比一的赌注打个赌,我可以逮住他。这一切我倒要感激你啦。要不是你,我还不会去呢,那么我就要失掉这个从来没遇到过的最好的研究机会了。咱们叫它作'血字的研究'好吧?咱们何妨使用一些美丽的辞藻呢。在平淡无破的生活纠葛里,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,贯穿在中间。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,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,彻底地加以暴露。咱们先去吃饭,然后再去听听诺尔曼·聂鲁达的音乐演奏。她的指法和弓法简直妙极了。她演奏萧邦的那段什么小曲子真是妙极了:特拉—拉—拉—利拉—利拉—莱。” 这位非官方侦探家靠在马车上象只云雀似地唱个不停。我在默默沉思着;人类的头脑真是无所不能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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