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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(12)


  这五个时期的白话文学之中,最重要的是这五百年中的白话小说。这五百年之中,流行最广,势力最大,影响最深的书,并不是《四书五经》,也不是性理的语录,乃是那几部“言之无文行之最远”的《水浒》、《三国》、《西游》、《红楼》。这些小说的流行便是白话的传播;多卖得一部小说,便添得一个白话教员。所以这几百年来,白话的知识与技术都传播的很远,超出平常所谓“官话疆域”之外。试看清朝末年南方作白话小说的人,如李伯元是常州人,吴沃尧是广东人,便可以想见白话传播之远了。但丁(Dante)鲍高嘉(Boccacio)的文学,规定了义大利的国语;嘉叟(Chaucer)卫克烈夫(Wycliff)的文学,规定了英吉利的国语;十四五世纪的法兰西文学,规定了法兰西的国语。中国国语的写定与传播两方面的大功臣,我们不能不公推这几部伟大的白话小说了。

  中国的国语早已写定了,又早已传播的很远了,又早已产生了许多第一流的活文学了,然而国语还不曾得全国的公认,国语的文学也还不曾得大家的公认:这是因为什么缘故呢?这里面有两个大原因:一是科举没有废止,一是没有一种有意的国语主张。

  科举一日不废,古文的尊严一日不倒。在科举制度之下,居然能有那无数的白话作品出现,功名富贵的引诱居然买不动施耐庵、曹雪芹、吴敬梓,政府的权威居然压不住《水浒》、《西游》、《红楼》的产生与流传:这已经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徼幸又最光荣的事了。但科举的制度究竟能使一般文人钻在那墨卷古文堆里过日子,永远不知道时文古文之外还有什么活的文学。倘使科举制度至今还存在,白话文学的运动决不会有这样容易的胜利。

  1904年以后,科举废止了。但是还没有人出来明明白白的主张白话文学。二十多年以来,有提倡白话报的,有提倡白话书的,有提倡官话字母的,有提倡简字字母的:这些人难道不能称为“有意的主张”吗?这些人可以说是“有意的主张白话”,但不可以说是“有意的主张白话文学”。他们的最大缺点是把社会分作两部分:一边是“他们”,一边是“我们”。一边是应该用白话的“他们”,一边是应该做古文古诗的“我们”。我们不妨仍旧吃肉,但他们下等社会不配吃肉,只好抛块骨头给他们吃去罢。这种态度是不行的。

  1916年以来的文学革命运动,方才是有意的主张白话文学。这个运动有两个要点与那些白话报或字母的运动绝不相同。第一,这个运动没有“他们”、“我们”的区别。白话并不单是“开通民智”的工具,白话乃是创造中国文学的唯一工具。白话不是只配抛给狗吃的一块骨头,乃是我们全国人都该赏识的一件好宝贝。第二,这个运动老老实实的攻击古文的权威,认他做“死文学”。从前那些白话报的运动和字母的运动,虽然承认古文难懂,但他们总觉得“我们上等社会的人是不怕难的:吃得苦中苦,方为人上人”。这些“人上人”大发慈悲心,哀念小百姓无知无识,故降格做点通俗文章给他们看。但这些“人上人”自己仍旧应该努力模仿汉、魏、唐、宋的文章。这个文学革命便不同了;他们说,古文死了二千年了,他的不孝子孙瞒住大家,不肯替他发丧举哀;现在我们来替他正式发讣文,报告天下“古文死了!死了两千年了!你们爱举衷的,请举哀罢!爱庆祝的,也请庆祝罢!”

  这个“古文死了两千年”的讣文出去之后,起初大家还不相信;不久,就有人纷纷议论了;不久,就有人号啕痛哭了。那号啕痛哭的人,有些哭过一两场,也就止哀了;有些一头哭,一头痛骂那些发讣文的人,怪他们不应该做这种“大伤孝子之心”的恶事;有些从外国奔丧回来,虽然素同死者没有多大交情,但他们听见哭声,也忍不住跟着哭一场,听见骂声,也忍不住跟着骂一场。所以这种哭声骂声至今还不曾完全停止。但是这个死信是不能再瞒的了,倒不如爽爽快快说穿了,叫大家痛痛快快哭几天,不久他们就会“节哀尽礼”的;即使有几个“终身孺慕”的孝子,那究竟是极少数人,也顾不得了。

  文学革命的主张,起初只是几个私人的讨论,到民国六年(1917)一月方才正式在杂志上发表。第一篇胡适的《文学改良刍议》还是很和平的讨论。胡适对于文学的态度,始终只是一个历史进化的态度。故他这一篇的要点是:

  文学者,随时代而变迁者也。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,……因时进化,不能自止。唐人不当作商周之诗,宋人不当作相如子云之赋,即令作之,亦必不工。逆天背时,违进化之迹,故不能工也。……

  以今世历史进化的眼光观之,则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之正宗,又为将来文学必用之利器,可断言也。

  后来他的《历史的文学观念论》说的更详细:

  居今日而言文学改良,当注重“历史的文学观念”。一言以蔽之曰: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。此时代与彼时代之间,虽皆有承前启后之关系,而决不容完全抄袭;其完全抄袭者,决不成为真文学。愚惟深信此理,故以为古人已造古人之文学,今人当造今人之文学。……纵观古今文学变迁之趋势,……白话之文学,自宋以来,虽见屏于古文家,而终一线相承,至今不绝。……岂不以此为吾国文学趋势自然如此,故不可禁遏而日以昌大耶?……吾辈之攻古文家,正以其不明文学之趋势,而强欲作一千年二千年以上之文。此说不破,则白话之文学无有列为文学正宗之一日,而世之文人将犹鄙薄之,以为小道邪径而不肯以全力经营造作之。……夫不以全副精神造文学而望文学之发生,此犹不耕而求获,不食而求饱也,亦终不可得矣。施耐庵、曹雪芹诸人所以能有成者,正赖其有特别毅力,能以全力为之耳。

  胡适自己常说他的历史癖太深,故不配作革命的事业。文学革命的进行,最重要的急先锋是他的朋友陈独秀。陈独秀接着《文学改良刍议》之后,发表了一篇《文学革命论》(六年二月),正式举起“文学革命”的旗子。他说:

  余甘冒全国学究之敌,高张“文学革命军”大旗,以为吾友之声援。

  旗上大书吾革命军三大主义:

  曰推倒雕琢的,阿谀的贵族文学,建设平易的,抒情的国民文学。

  曰推倒陈腐的,铺张的古典文学;建设新鲜的,立诚的写实文学。

  曰推倒迂晦的,艰涩的山林文学;建设明了的,通俗的社会文学。

  陈独秀的特别性质是他的一往直前的定力。那时胡适远在美洲,曾有信给独秀说:

  此事之是非,非一朝一夕所能定,亦非一二人所能定。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。讨论既熟,是非自明。吾辈已张革命之旗,虽不容退缩,然亦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。(六年四月九日)

  可见胡适当时承认文学革命还在讨论的时期。他那时正在用白话作诗词,想用实地试验来证明白话可以作韵文的利器,故自取集名为《尝试集》。他这种态度太和平了。若照他这个态度做去,文学革命至少还须经过十年的讨论与尝试。但陈独秀的勇气恰好补救这个太持重的缺点。独秀答书说:

  鄙意容纳异议,自由讨论,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;独至放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文学正宗之说,其是非甚明,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馀地;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。

  这种态度,在当日颇引起一般人的反对。但当日若没有陈独秀“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馀地”的精神,文学革命的运动决不能引起那样大的注意。反对即是注意的表示。

  民国六年的《新青年》里有许多讨论文学的通信,内中钱玄同的讨论很多可以补正胡适的主张。民国七年一月,《新青年》重新出版,归北京大学教授陈独秀、钱玄同、沈尹默、李大钊、刘复、胡适六人轮流编辑。这一年的《新青年》(四卷五卷)完全用白话做文章。七年四月有胡适的《建设的文学革命论》,大旨说:

  我的“建设新文学论”的唯一宗旨只有十个大字:“国语的文学,文学的国语”。我们所提倡的文学革命只是要替中国创造一种国语的文学。有了国语的文学,方才可以有文学的国语。有了文学的国语,我们的国语方才算得真正国语。

  这篇文章名为“建设的”,其实还是破坏的方面最有力。他说:

  这二千年的文人所做的文学,都是死的,都是用已经死了的语言文字做的,死文字决不能产出活文学。……简单说来,自从《三百篇》到于今,中国的文学凡是有一些儿价值有一些儿生命的,都是白话的,或是近于白话的。……中国若想有活文学,必须用白话,必须用国语,必须做国语的文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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