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选文学 > 李叔同 > 致丰子恺 | 上页 下页 |
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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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九二八年四月十九日,温州庆福寺) 前复一函,计达慧览。城垣拆毁过半,又复中止(因有人反对)。故寓楼之前,尚未有喧扰之虞。惟将来如何,未可预料耳。向承仁者及夏居士为谋建筑庵舍,似非所急(因太费事吃力)。朽意且俟他年缘缘堂建成,当依附而居。今后如无大变化可不移居,若有变化拟暂寄居他处,以待胜缘成就,诸希仁等酌之。质平宿疾已愈否?甚念。温州产有一种土草药,名曰人字草,治劳伤吐血极灵。丁福保、俞凤宾二医士曾作文赞誉(今春聂氏家言曾载此事)。便中乞询问质平,如彼决定信仰此药,愿服用者,希示知,当以邮奉。 李居士乞代致候。前答彼一信片,想已收到。《戒杀》画文字甚愿书写。又李居士所著《楞严经科解》,(上次所寄信片中曾托以一册寄与鸿梁,彼近读《楞严》,极有兴味。)请再惠赐一册,寄至温州。(邻居羽士数人,根器甚利,喜阅《禅宗语录》及《楞严经》等,今拟以此赠彼。)甚感,不宣。 子恺居士 四月十九日 演音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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