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选文学 > 李叔同 > 致性常法师 | 上页 下页 |
四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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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九四一年十一月初七日,晋江福林寺) 性常法师道鉴: 惠书诵悉。以后如有他人与仁者通信时,内附有致朽人之信,托仁者转交者,乞即复一明信片。其文句如下:“惠书,诵悉。属交弘公之信,已为转交。但弘公近来老病缠绵,颓唐殊甚。一切之事皆宜从缓,以待将来。失礼之处,乞仁者格外原谅,至祷。”倘有来信欲受皈戒者。乞答云:仅能命法名,写小中堂一纸。以后暂未能通信,未能请求特别写件,香金亦不受,云云。山东宋居士处,乞据前之文意,即复一明信片,至感。(乞附告云:“护生画材,已转寄夏居士。”)宋居士通讯处:山东郓城潘溪渡宋慈波居士收。 十一月初七日 音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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