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选文学 > 鲁迅 > 准风月谈 | 上页 下页 |
后记(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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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帮手立刻出现了,还出在堂堂的《中央日报》④(九月四日及六日)上── ◇ 女婿问题 ﹙文/如是﹚ 最近的《自由谈》上有两篇文章都是谈到女婿的,一篇是孙用的《满意和写不出》,一篇是苇索的《登龙术拾遗》。后一篇九月一日刊出,前一篇则不在手头,刊出日期大约在八月下旬。 苇索先生说:“文坛虽然不致于要招女婿,但女婿却是会要上文坛的。”后一句“女婿却是会要上文坛的”,立论十分牢靠,无瑕可击。我们的祖父是人家的女婿,我们的父亲也是人家的女婿,我们自己,也仍然不免是人家的女婿。比如今日在文坛上“北面”而坐的鲁迅茅盾之流,都是人家的女婿,所以“女婿会要上文坛的”是不成问题的,至于前一句“文坛虽然不致于要招女婿”,这句话就简直站不住了。我觉得文坛无时无刻不在招女婿,许多中国作家现在都变成了俄国的女婿了。 又说:“有富岳家,有阔太太,用赔嫁钱,作文学资本,……”能用妻子的赔嫁钱来作文学资本,我觉得这种人应该佩服,因为用妻子的钱来作文学资本,总比用妻子的钱来作其他一切不正当的事情好一些。况且凡事必须有资本,文学也不能例外,如没有钱,便无从付印刷费,则杂志及集子都出不成,所以要办书店,出杂志,都得是大家拿一些私蓄出来,妻子的钱自然也是私蓄之一。况且做一个富家的女婿并非罪恶,正如做一个报馆老板的亲戚之并非罪恶为一样,如其一个报馆老板的亲戚,回国后游荡无事,可以依靠亲戚的牌头,夺一个副刊来编编,则一个富家的女婿,因为兴趣所近,用些妻子的赔嫁钱来作文学资本,当然也无不可。 ◇ “女婿”的蔓延 ﹙文/圣闲﹚ 狐狸吃不到葡萄,说葡萄是酸的,自己娶不到富妻子,于是对于一切有富岳家的人发生了妒忌,妒忌的结果是攻击。 假如做了人家的女婿,是不是还可以做文人的呢?答案自然是属于正面的,正如前天如是先生在本园上他的一篇《女婿问题》里说过,今日在文坛上最有声色的鲁迅茅盾之流,一方面身为文人,一方面仍然不免是人家的女婿,不过既然做文人同时也可以做人家的女婿,则此女婿是应该属于穷岳家的呢,还是属于富岳家的呢?关于此层,似乎那些老牌作家,尚未出而主张,不知究竟应该“富倾”还是“穷倾”才对,可是《自由谈》之流的撰稿人,既经对于富岳家的女婿取攻击态度,则我们感到,好像至少做富岳家的女婿的似乎不该再跨上这个文坛了,“富岳家的女婿”和“文人”仿佛是冲突的,二者只可任择其一。 目下中国文坛似乎有这样一个现象,不必检查一个文人他本身在文坛上的努力的成绩,而唯斤斤于追究那个文人的家庭琐事,如是否有富妻子或穷妻子之类。要是你今天开了一家书店,则这家书店的本钱,是否出乎你妻子的赔嫁钱,也颇劳一些尖眼文人,来调查打听,以此或作攻击讥讽。 我想将来中国的文坛,一定还会进步到有下种情形:穿陈嘉庚橡皮鞋者,方得上文坛,如穿皮鞋,便属贵族阶级,而入于被攻击之列了。 现在外国回来的留学生失业的多得很。回国以后编一个副刊也并非一件羞耻事情,编那个副刊,是否因亲戚关系,更不成问题,亲戚的作用,本来就在这种地方。自命以扫除文坛为己任的人,如其人家偶而提到一两句自己的不愿意听的话,便要成群结队的来反攻,大可不必。如其常常骂人家为狂吠的,则自己切不可也落入于狂吠之列。﹙完﹚ 这两位作者都是富家女婿崇拜家,但如是先生是凡庸的,背出了他的祖父、父亲、鲁迅、茅盾之后,结果不过说着“鲁迅拿卢布”那样的滥调;打诨的高手要推圣闲先生,他竟拉到我万想不到的诗人太太的味道上去了。戏剧上的二丑帮忙,倒使花花公子格外出丑,用的便是这样的说法,我后来也引在《“滑稽”例解》中。 【注释】 ④ 《中央日报》:国民党中央的机关报。一九二八年二月创刊,当时在南京出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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