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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儒家


  ——中国士大夫研究之一

  “无论在任何国家,”伊里奇在他的《国家论》里说,“数千年间全人类社会的发展,把这发展的一般的合法则性,规则性,继起性,这样的指示给我们了:即是,最初是无数阶级社会——贵族不存在的太古的,家长制的,原始的社会;其次是以奴隶制为基础的社会,奴隶占有者的社会。奴隶占有者和奴隶是最初的阶级分裂。前一集体团不仅占有生产手段——土地,工具(虽然工具在那时是幼稚的),而且还占有了人类。这一集团称为奴隶占有者,而提供劳动于他人的那些劳苦的人们便称为奴隶。”中国社会自文明初发出曙光,即约当商盘庚时起,便进入了奴隶制度的阶段,这个制度渐次发展,在西周达到它的全盛期,到春秋中叶便成强弩之末了,所以我们可以概括的说,从盘庚到孔子,是我们历史上的奴隶社会期。但就在孔子面前,历史已经在剧烈的变革着,转向到另一个时代,孔子一派人大声疾呼,企图阻止这一变革,然而无效。历史仍旧进行着,直到秦汉统一,变革的过程完毕了,这才需要暂时休息一下。趁着这个当儿,孔子的后学们,以董仲舒以代表,便将孔子的理想,略加修正,居然给实现了。在长时期变革过程的疲惫后,这是一帖理想的安眠药,因为这安眠药的魔力,中国社会便一觉睡了两千年,直到孙中山先生才醒转一次。孔子的理想既是恢复奴隶社会的秩序,而董仲舒是将这理想略加修正后,正式实现了,那么,中国社会,从董仲舒在中山先生这段悠长的期间,便无妨称为一个变相的奴隶社会。

  董仲舒的安眠药何以有这么大的魔力呢?要回答这个问题,还得从头说起。相传殷周的兴亡是仁暴之差的结果,这所谓仁与暴分明代表着两种不同的奴隶管理政策。大概殷人对于奴隶榨取过渡,以至奴隶们“离心离德”而造成“前途倒戈”的后果,反之,周人的榨取比较温和,所以能一方面赢得自己奴隶的“同心同德”,一方面又能给太公以施行“阴谋”的机会,教对方的奴隶叛变他们自己的主人。仁与暴是漂亮的名词,实际只是管理奴隶的方法有的高明点,有的笨点罢了。周人还有个高明的地方,那便是让胜国的贵族管理胜国的奴隶。《左传》定四年说“周公相王室,分鲁公以……殷民六族……使帅其宗氏,辑其分族,将其类丑,……使之职事于鲁,……分之土田陪敦(附庸,即仆庸),祝宗卜史,备物典策,官司彝器。……分康叔以……殷民七族。……”这些殷民六族与七族便是胜国投降的贵族,那些“备物典策,官司彝器”的“祝宗卜史”便是后来所谓“儒士”——寄食于贵族的智识分子。让贵族和智识分子分掌政教,共同管理自己的奴隶(附庸),这对奴隶们和奴隶占有者(周人)双方都有利的,因为以居间的方式他们可以缓和主奴间的矛盾,他们实在做了当时社会机构中的一种缓冲阶层。后来胜国贵族们渐趋没落,而儒士们因有特殊智识的技能,日渐发展成一种宗教文化的行帮企业,兼理着下级行政干部的事务,于是缓冲阶层便为儒士们所独占了。(当然也有一部分没落的胜国贵族,改业为儒,加入行帮的。)

  明白了这种历史背景,我们就可以明白儒家的中心思想。因为儒家是一个居于矛盾的两极之间的缓冲阶层的后备军,所以他们最忌矛盾的统一,矛盾统一了,没有主奴之分,便没有缓冲阶层存在的余地。他们也不能偏袒某一方面,偏袒了一方,使一方太强,有压倒对方的能力,缓冲者也无事可做。所谓“君子和而不同”,便是要使上下在势均力敌的局面中和平相处,而切忌“同”于某一方面,以致动摇均势,因为动摇了均势,便动摇自己的地位啊!儒家之所以不能不讲中庸之道,正因他是站在中间的一种人。中庸之道,对上说,爱惜奴隶,便是爱惜自己的生产工具,也便是爱惜自己,所以是有利的;对下说,反正奴隶是做定了,苦也是吃定了,只要能吃少点苦就是幸福,所以也是有利的。然而中庸之道,最有利的,恐怕还是那站在中间,两边玩弄,两边镇押,两边劝谕,做人又做鬼的人吧!孔子之所以宪章文武,尤其梦想周公,无非是初期统治阶级的奴隶管理政策,符合了缓冲阶层的利益,所谓道统者,还是有其社会经济意义的。

  可是切莫误会,中庸绝不是公平。公平是从是非观点出发的,而中庸只是在利害上打算盘。主奴之间还讲什么是非呢?如果是要追究是非,势必牵涉到奴隶制度的本身,如果这制度本身发生了问题,那里还有什么缓冲阶层呢?显然的,是非问题是和儒家的社会地位根本相抵触的。他只能一面主张“成事不说,遂事不谏,既往不咎”,一面用正名(君君臣臣,父父子子)的理论,维持现有的秩序(既成事实),然后再苦口婆心的劝两面息事宁人,马马虎虎,得过且过。我疑心“中庸”之庸字也就是“附庸”之庸字,换言之“中庸”便是中层或中间之佣。自身既也是一种佣役(奴隶),天下那有奴隶支配主义的道理?所以缓冲阶层的真正任务,也不过是恳求主子刀下留情,劝令奴才忍重负辱,“执中无权,犹执一也”,天秤上的码子老是向重的一头移动着,其结果,“中庸”恰恰是“不中庸”。可不是吗?“爵禄可辞也,白刃可蹈也,中庸不可能也!”果然你辞了爵禄,蹈了白刃,那于主人更方便(因为把劝架的人解决了,奴才失去了掩蔽,主人可以更自由的下毒手),何况爵禄并不容易辞,白刃更不容易蹈呢?实际上缓冲阶层还是做了帮凶,“季氏富于周公,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,”冉求的作实在是缓冲阶层的唯一出路。孔子喝令“小子鸣鼓而攻之!”是冤枉了冉求,因为孔子自己也是“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”的,冉求又怎能饿着肚子不吃饭呢?

  但是,有了一个建筑生产关系上的社会,季氏便必然要富于周公,冉求也必然要为之聚敛,这是历史发展的一定的法则。这法则的意义是什么呢?恰恰是奴隶社会的发展促成了奴隶社会的崩溃。缓冲阶层既依存于奴隶社会,那么冉求之辈的替主人聚敛,也就等于替缓冲阶层自掘坟墓。所以毕竟是孔子有远见,“留得青山在,不怕没柴烧”,冉求是自己给自己毁坏青山啊!然而即令是孔子的远见也没有挽回历史。这是命运的作剧吧?做了缓冲阶层,其势不能不帮助上头聚敛,不聚敛,阶层的地位便无法保持,但是聚敛得来使整个奴隶社会的机构都要垮台,还谈得到什么缓冲阶层呢?所以孔子的呼吁如果有效,青山不过是晚坏一天,自己便多烧一天的柴。如果无效,青山便坏得更早点,自己烧柴的日子也就更有限了,孔子的见地远是远点,但比起冉求,也不过是“以百步笑五十步”而已。结果,历史大概是沿着冉求的路线走的,连比较远见的路线都不曾蒙它采纳,于是春秋便以速度的发展转入了战国,儒家的理想,非等到董仲舒是不能死灰复燃的。

  话又说回来了,儒家思想虽然必需等到另一时代,客观条件成熟,才能复活,但它本身也得有可能复活的主观条件,才能真正复活,否则便有千百个董仲舒,恐怕也是枉然。儒家思想,正如上文所说,是奴隶社会的产物,而它本身又是拥护奴隶社会的。我们都知道,奴隶社会是历史必须通过的阶段(它本身是社会进步的果,也是促使社会进步的因)。既然必须通过,当然最好是能过得平稳点,舒服点。文武周公所安排的,孔子所表章的奴隶社会,因为有了那缓和的榨取政策,和为执行这政策而设的缓冲阶层,它确乎是一比较舒服的社会,因为舒服,所以自从董仲舒把它恢复了,二千年的历史全在它的怀抱中睡着了。

  诚然,董仲舒的儒家不是孔子的儒家,而董仲舒以后的儒家也不是董仲舒的儒家,但其为儒家则一,换言之,他们的中心思想是一贯的。二千年来士大夫没有不读儒家经典的,在思想上,他们多多少少都是儒家,因此,我们了解了儒家,便了解了中国士大夫的意识观念。如上文所说,儒家思想是奴隶社会的产物,然则中国士大夫的意识观念是什么,也就值得深长思之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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