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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十五 祭统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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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篇所论皆天子诸侯之祭礼,谓之“祭统”者,言举尊以统卑也,盖亦《祭义》之余编尔。凡十二章。 凡治人之道,莫急于礼。礼有五经,莫重于祭。 “治人之道”,刑政之属。“急”,先也。“经”,常也,纲也。“五”者,吉凶军宾嘉。祭以合幽明,亲本始,故尤重焉。此节总起一篇之意。 夫祭者,非物自外至者也,自中出生于心也;心怵而奉之以礼,是故惟贤者能尽祭之义。(夫,防无反。) “物”,事也。“至”,犹生也。“怵”,感而动也。“奉”,持行也。贤者果有不忘亲之实,乃能以心行礼,而非徒虚设其仪也。 贤者之祭也必受其福,非世所谓福也。福者,备也。备者,百顺之名也。无所不顺者之谓备,言内尽于己而外顺于道也。 “备”,各得也。“内尽于己”则心安,“外顺于道”则理得,心安理得,贤者之所求于天人而欲备者也,故谓之“福”。“世所谓福”,侥幸而已矣。 忠臣以事其君,孝子以事其亲,其本一也。上则顺于鬼神,外则顺于君长,内则以孝于亲,如此之谓备。惟贤者能备,能备然后能祭。(长,丁丈反。) “本一”者,爱敬同原于至性也。贤者尽忠孝之实于心而备得其理,故无所不顺。顺以备、则祭而获福矣。 是故贤者之祭也,致其诚信与其忠敬,奉之以物,道之以礼,安之以乐,参之以时,明荐之而已矣,不求其为,此孝子之心也。(道,徒到反。为,于伪反。) “致”者,固有而推行之也。“道”,行也。“安”,和也。“参”,酌也。“时”,“疏数之节”也。“明”,犹洁也。“为”,谓福佑为己之报。“不求其为”,无所祈也。贤不肖之辨,义利而已。以利事其亲,而人理绝矣。惟行其不容已之心,则仪文自中其节,而明之礼乐,幽之鬼神,其致一也。 ▲右第一章。此章乃一篇之大旨。 祭者,所以追养继孝也。(养,余亮反。下同。) “追养”,已往而追致之也。“继”者,相续无已,存没不间也。 孝者,畜也。顺于道,不逆于伦,是之谓畜。(畜,许六反。) “畜”者,驯养伏顺之意。心所安行之谓“道”。“伦”,理也。驯其心以极于柔谨,则心理交得而存没皆尽矣。 是故孝子之事亲也,有三道焉:生则养,没则丧,丧毕则祭。养则观其顺也,丧则观其哀也,祭则观其敬而时也。尽此三道者,孝子之行也。(行,胡孟反。) “顺”,顺亲志也。“时”,以时修而不怠也。心顺则行顺,存没异而爱敬不忘,一也。 ▲右第二章。 既内自尽,又外求助,婚礼是也。故国君娶夫人之辞曰:“请君之玉女与寡人共有敝邑,事宗庙社稷。”此求助之本也。(取,七句反。) “既内自尽”,承上二章而言。“玉”,比德之辞。“本”,谓备官备物以此为始基。 夫祭也者,必夫妇亲之,所以备外内之官也。官备则具备。水草之菹,陆产之醢,小物备矣。三牲之俎,八簋之实,美物备矣。昆虫之异,草木之实,阴阳之物备矣。凡天之所生,地之所长,苟可荐者,莫不咸在,示尽物也。外则尽物,内则尽志,此祭之心也。(“夫祭”之“夫”,防无反。长,丁丈反。) “外内之官”,助祭者也。君统外,夫人统内而官备矣。“具”,祭品也。田牧采取,外有司掌之;酿造馔陈,内命妇掌之。“水草”,芹茆之属。“陆产”,麋兔之属。“三牲”,大牢。“八簋”,黍稷稻粱各二。此言天子之制以统下也。“昆虫”,蜩蚳之属。“草木之实”,榛枣之属。“阴阳之物”者,昆虫草木,天地所产,非牧畜树艺之得也。“心”,言诚敬之积也。 是故天子亲耕于南郊,以共齐盛,王后蚕于北郊,以共纯服;诸侯耕于东郊,亦以共齐盛,夫人蚕于北郊,以共冕服。天子、诸侯非莫耕也,王后、夫人非莫蚕也,身致其诚信,诚信之谓尽,尽之谓敬,敬尽然后可以事神明,此祭之道也。(共,九容反。齐,即夷反。盛,是征反。纯,古本为“缁”,庄持反。) “耕”,耕藉也。天子南郊,诸侯东郊,尊卑之差也。蚕皆于北郊,妇礼简也。“纯”,玄也。天子祭服之上,大裘而冕,其衣玄也。“冕”,诸侯祭服。“蚕”,缫也。“非莫”者,言非无人为之耕蚕也。有其心而必以身践之之谓“诚”,身亲之而后不疑其不蠲之为“信”。“尽”,谓身心交致也。“道”者,竭力事亲,人子当然之道也。 ▲右第三章。 及时将祭,君子乃齐。齐之为言齐也,齐不齐以致齐者也。(“乃齐”“齐之”之“齐”,侧皆反,余如字。) “齐”,一也,专壹其心志于所有事也。“不齐”者,人之处事接物,一心应感无恒,须专致之不妄动也。 是故君子非有大事也,非有恭敬也,则不齐。不齐则于物无防也,耆欲无止也。及其将齐也,防其邪物,讫其耆欲,耳不听乐,故《记》曰“齐者不乐”,言不敢散其志也。心不苟虑,必依于道;手足不苟动,必依于礼。是故君子之齐也,专致其精明之德也。(齐,并侧皆反,下同。耆,时利反。) “大事”,祭也。《传》曰:“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。”“恭敬”,以心言,祭所尊者也。“邪物”,谓淫声奸色。“防”者,远之不使相干也。“止”、“讫”,皆禁绝也。乐虽非邪,而发舒心志,散而不专矣。“苟虑”,暂杂他虑。“道”,爱敬思慕之道。“礼”者,动有矩度也。纯一不杂之谓“精”,澄澈不昧之谓“明”。 故散齐七日以定之,致齐三日以齐之。定之之谓齐。齐者,精明之至也,然后可以交于神明也。(“齐之”“谓齐”之“齐”者,三“齐”字皆如字。) “定”者,定其杂妄。“齐”者,齐其正念。杂妄定,则正念自然齐一而专精明澈矣。 是故先期旬有一日,宫宰宿夫人。夫人亦散齐七日,致齐三日。君致齐于外,夫人致齐于内,然后会于大庙。 “期”,祭之日也。“旬有一日”者,齐凡十日,先一日戒之也。“宿”,预戒也。“宫宰”,《周礼》之“内宰”。君,兼天子诸侯。“夫人”,兼王后。“外”,路寝。“内”,夫人之正寝。言“大庙”者,禘祫则于太庙,时享则于太庙始也。 君纯冕立于阼,夫人副祎立于东房。(纯,与缁通,庄持反。) 此始祭时也。“立于阼”,以待神也。“东房”,馔笾豆之所。“立于东房”,待荐也。 君执圭瓒祼尸,大宗执璋瓒亚祼。 此事尸于堂之礼也。“圭瓒”,以圭为瓒盘之柄。献用郁鬯曰“祼”。半圭曰“璋”。“大宗”,宗伯。“亚祼”,本夫人所奉,夫人有故则大宗摄。此本言夫人亚祼而云大宗者,通礼之变而言之也。 及迎牲,君执纼,卿大夫从,士执刍,宗妇执盎从,夫人荐涚水。(从,即用反。) 亚祼已,君乃出迎牲。“纼”,牵牲绳。“刍”,藁也,所以藉牲而杀之。既杀而荐血腥,夫人又酌献则用盎齐。“涚”,清酒,所以泲盏酒为盎齐者也。“水”者,明水也。盎酒既涚于清酒,而又加明水也。“宗妇”,外命妇。“执”者,奉之于位,以待夫人之献酌也。 君执鸾刀羞哜;夫人荐豆。 此荐熟之礼也。“羞”,割而进之也。“哜”,祭肺也,以尸哜之而不食,故谓之“哜”。“豆”,馈食之豆笾。 此之谓夫妇亲之。 总结上文,申明前章“求助”之意。 ▲右第四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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