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选文学 > 王夫之 > 书经稗疏 | 上页 下页 |
遁于荒野,入宅于河,自河徂亳 |
|
说命下 遁于荒野,入宅于河,自河徂亳 河云“入”,当是河内。亳云“徂”,亦以见小乙武丁之都于沫土,故居亳言往,而不言来也。高宗之所以遁者,以殷礼立弟。自祖丁之后,诸弟子争相代立,比九世乱。盘庚崩,弟小辛立。小辛崩,弟小乙立。小乙崩,子武丁立。以殷立弟以及嫡长子之序正之,则当立者盘庚之子,而非武丁也。所不当立而嫌于得立,故其在小乙存之时不能安于国,而必出遁以远嫌也。“入宅于河”,则渐逼矣。“自河徂亳”,则据先王之故都,而植之固矣。故小乙崩,得有所奉以入继,而废盘庚之子以立焉。《无逸》曰:“旧劳于外,爰暨小人,作其即位。”即位而言“作”者,非所必承,作起而践大位也。故与祖甲之“不义惟王,旧为小人”同词,而非但如孔颖达所云:“其父欲使知民之艰苦。”盖亦分义与时势所迫,如汉孝宣、唐宣宗之事矣。小乙终废殷法,舍其兄之子而立其子,是谓私恩。若高宗所承之大宗,则终宜以盘庚为正。乃高宗过隆其父,居丧则亮阴,典祀则丰昵,其亦顾私恩而违公议。雉雊之变,实为之应。故祖乙亟以为不正,而亦有难于显言者。特戒之曰“罔非天胤”,则推崇盘庚以折高宗之邪心,亦可谓婉而至矣。高宗之颠末,见于《书》者极为详核,要其遁于荒野,则小乙之始念,束于家法与公议,且亦如宋缪公属国于与夷,而使其子冯出居于郑,特渐引之以入,而又树之于故都,则其父子之密谋,有不可掩者矣。《竹书》称小乙命世子武丁居于河,亦纪之失实,武丁固不得有世子之称也。而高宗于此追述已事,虽以自叹其失学,而殊有追憾已往、欣幸今日之意。且其在野、在河、在亳,密谋汲汲而无暇日,亦可想见其窥伺天位之实。则卜相而先佯为不言,又托之梦以服众,要亦其巧心之熟试也。周公以之与太戊、祖甲并称,而《易》讥之“惫”。高宗非三代之令主也。 |
国选文学(gx.hkzww.com) |
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