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选文学 > 王夫之 > 张子正蒙注 | 上页 下页 |
中正篇(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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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人之心,离此四者则无所用心;异端欲空此四者而寄其心于虚寂惝恍,皆未能有事,圣人岂其然哉?“成性存存,道义之门”,非人所易知尔。 不得已,当为而为之,虽杀人,皆义也; 不得已者,理所必行,乘乎时位,已之则失义也。 有心为之,虽善,皆意也。 有心为者,立意以求功也。 正己而物正,大人也; 大人正己而已,居大正以临物,皆为己也。得万物理气之大同,感物必通矣。 正己而正物,犹不免有意之累也。 以欲正物,故正己以正之,贤于藏身不恕者尔,而政教督责,有贤智临人之意,物不感而忧患积矣。 有意为善,利之也,假之也; 利者利其功,假者假其名,非义也。 无意为善,性之也,由之也。 性成乎必然,故无意而必为。由者,以其存于中者率而行之也,《孟子》曰:“由仁义行。” 有意在善,且为未尽,况有意于未善邪! 意者,人心偶动之机,类因见闻所触,非天理自然之诚,故不足以尽善。而意不能恒,则为善为恶,皆未可保。故志于仁者,圣功之始;有意为善者,非辟之原。志大而虚含众理,意小而滞于一隅也。 仲尼绝四,自始学至成德,竭两端之教也。 意、必、固、我,以意为根;必、固、我者,皆其意也,无意而后三者可绝也。初学之始,正义而不谋利,明道而不计功;及其至也,义精仁熟,当为而为,与时偕行,而所过者化矣。圣功之始基,即天德之极致,下学上达,一于此也。 不得已而后为,至于不得为而止。斯智矣夫! 不得已,理所不可止,义也;不得为,时所未可为,命也。义命合一存乎理,顺理以屈伸动静,智斯大矣。 意,有思也; 未能有诸己而思及之。 必,有待也; 期待其必得。 固,不化也; 事已过而不忘。 我,有方也。 一方之善可据而据之。 四者有一焉,则与天地为不相似。 天地诚有而化行,不待有心以应物无意;施生无方,栽培倾覆,无待于物以成德无必;四时运行,成功而不居无固;并育并行,无所择以为方体无我;四者忘,则体天矣。此言成德之极致,四者绝也。 天理一贯,则无意、必、固、我之凿。 随时循理而自相贯通,顺其固然,不凿聪明以自用。 意、必,固、我,一物存焉,非诚也。 凿者,理所本无,妄而不诚。 四者尽去,则直养而无害矣。 顺义以直行,养其中道,无私妄以为之害矣。此始学之存心当绝四者也。 妄去然后得所止, 意、必、固、我皆妄也,绝之,则心一于天理流行之实而不妄动。 得所止,然后得所养而进于大矣。 养其所止之至善,则知此心与天地同其无方而进于大。 无所感而起,妄也; 天下无其事而意忽欲为之,非妄而何?必、固、我皆缘之以成也。 感而通,诚也; 神存而诚立,诚则理可肆应,感之而遂通。 计度而知,昏也;不思而得,素也。 万事万物之不齐,善恶得失二端而已。大经正,大义精,则可否应违,截然分辨,皆素也。计度而知,设未有之形以料其然,是非之理不察者多矣。 事豫则立,必有教以先之; 明善乃所以立诚,教者所以明也。 尽教之善,必精义以研之; 以义为大经,研其所以然,则物理无不察,所立之教皆诚明矣。 精义入神,然后立斯立,动斯和矣。敔按:此言“斯立、斯和”,与《论语》本文小异,后《以能问不能章》解“私淑艾”亦然。凡此类注皆如张子之意而通之,不袭程、朱之旨。说见下卷《作者篇》。 得物情事理屈伸相感之义以教人,而审其才质刚柔之所自别,则矫其偏而立斯立,动其天而自和乐以受裁,竭两端之教,所以中道而立,无贬道以徇人之理。 志道则进据者不止矣,依仁则小者可游而不失和矣。 进而据者,德也;志道,则壹其志于性天之理,其得为真得,愈进而愈可据。小,谓艺也。和者,万事一致之理。依仁,则艺皆仁之散见,而知合于一贯,明非据事以为德,游小而忘大也。 志学然后可以适道, 志学者大其心以求肖夫道,则无穷之体皆可由之而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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